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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邦宪
1907-1946
博古(此名为俄语“上帝”的音译),原名秦邦宪,1907年6月24日出生于江苏无锡县中耆英里的书香世家。
1924年至1926年在家乡江苏无锡编辑《无锡评论》。
192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古在入党前后即开始写作与从事编辑工作。博古与王明、张闻天等人是苏联留学期间的同学,与其他同期的同学合称为“二十八个半布尔什维克”。
1926年被派往苏联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毕业后留校工作。
1930年回国,任全国总工会宣传干事、共青团中央组织部长。
1931年4月任社会主义青年团书记。之后又任中共临时中央局成员、临时中央政治局书记和负责人。
1934年1月在中共六届五中全会上被选为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委,任中共中央总书记。
1934年10月参加长征。
1935年在遵义会议上被解除中共最高领导职务。后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红军野战部队政治部主任。
1936年任中共中央代表,秦邦宪协助周恩来和平解决了西安事变,促成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1937年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长。同年,秦邦宪任党中央代表,在南京与国民党谈判,即提出要在国民党统治区办报,蒋介石被迫同意。秦邦宪迅速安排他营救出狱的潘梓年、章汉夫等人负责。
1938年任中共中央长江局组织部部长和南方局组织部部长。
1939年1月7日,博古写了《祝新华二周年》,阐明《新华日报》的宗旨:“本报志愿在争取民族生存独立的伟大的战斗中作一个鼓励前进的号角。为完成这个神圣的使命,本报愿为一切受残暴的寇贼蹂躏的同胞之苦难的呼吁者描述者,本报愿为后方民众支持抗战参加抗战之鼓励者倡导者。”
1940年底返回延安,继续任新华通讯社社长。


生平事迹
  1925年5月30日英国殖民者枪杀了中国工人顾正红,制造了著名的“五卅”惨案。秦邦宪在苏州无锡积极参加声援上海人民的反帝斗争。图为秦邦宪主编的《血泪潮》杂志封面
  红军长征前夕,为领导红军主力战略转移,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决定成立由秦邦宪、李德、周恩来组成“三人团”,秦邦宪负责政治,李德负责军事,周恩来负责督促军事计划的实施。图为秦邦宪。
  1933年1月,秦邦宪从上海到达江西中央苏区瑞金。1934年1月,中共六届五中全会决定设立中共中央书记处,秦邦宪任中共中央总负责人、中央书记处书记。图为中共六届五中全会旧址。
遵义会议后的主要任职
任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部代理主任、主任 时间:1935年2月后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主席 时间:1935/11
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 时间:1936年冬
西安事变后,作为中共代表与周恩来等赴西安,协助张学良、杨虎城处理“西安事变”并与国民党代表 谈判 时间:1936/12
中共中央长江局组织部部长,作为中共代表与周恩来等赴武汉,与国民党谈判,协商国共合作事宜 时间:1937/12
中共中央南方局常委兼组织部部长,后曾代理南方局书记 时间:1939/01
中共中央党报委员会主任,《解放日报》社社长兼新华通讯社社长 时间:1941
中共七大上当选为中央委员 时间:194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