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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
1898-1969
1898年11月24日,刘少奇出生于湖南省宁乡县花明楼炭子冲一个农民家庭。1920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1年8月由上海共产主义小组派往莫斯科东方大学学习。同年冬由青年团员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1922年春,刘少奇从莫斯科回到上海,在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工作。1922年9月受中共湘区执行委员会和毛泽东委派,到安源煤矿同李立三等人领导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随后任安源路况工人俱乐部代主任、主任。
1934年1月,刘少奇在中共六届五中中全会上再次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2月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成员,7月任中共福建省委书记。


生平事迹
1925年5月,在广州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决定成立中华全国总工会,刘少奇当选为副委员长。此后在上海、广州、武汉参加领导五卅运动、省港大罢工和武汉工人群众收回汉口英租界的斗争。图为1926年刘少奇编写的《工会代表会》、《工会基本组织》、《工会经济法》。这是我国最早的关于工会工作的教材。
1933年初,中华全国总工会机关由上海迁至中央苏区,与全总苏区执行局合并为中华全国总工会苏区中央执行局。领导苏区和全国的工运工作,刘少奇任委员长。图为瑞金中华全国总工会苏区中央执行局旧址。
遵义会议后的主要任职
红三军团政治部主任 时间:1935/03
中共中央北方局书记 时间:1936/04
中共中央中原局书记 时间:1938/11
新四军政治委员 时间:1941/01
中共中央华中局书记、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华中分会书记 时间:1941/05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时间:1943/03
在中共七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时间:1945/06
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书记 时间:1947/04
兼中共中央华北局第一书记 时间:1948/0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时间:1949/10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时间:1954/09
在中共八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委员会副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委 时间:1956/09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防委员会副主席 时间:1959/04